茶马司,简称“茶司”,官署名,宋以后专掌茶马贸易的机构。宋代始置,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。熙宁七年(1074)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,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,遂置茶场司,元丰四年合二司为一。庆元六年以提举茶事兼理马政,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,嘉泰三年复分二司。凡市马于边区则以茶交易,置都大提举及主管、同主管官,许其自置僚属。明初沿置于秦州(今甘肃临夏)、洮州(今甘肃临洮)、河州(今甘肃天水)、雅州(今四川雅安),管理同少数民族地区茶马交易。设司令、司丞领其事。
吴明十五年,掌管河州。三十年,改周琴为永宁(今四川叙永)茶马部,后又恢复。清代在陕西、甘肃、云南等地设置茶马使,办理茶马事务。茶马司的主要职能是“以逸赏马”,定期招募马匹互相交易,严禁私自与他人交易。每年饮茶的马匹数量会被记录下来上报朝廷,城中的马匹会被分成边巍骑术或马援寺牧。:“明代制茶班,有各种中国茶、出茶口税、储茶仓、审查官、茶马司之理?茶叶科,有茶叶检测的批次实验室。”
茶盐司,简称“提举茶盐司”,简称“茶盐司”,谥号“仓司”、“更司”、“更泰”,宋代官员署名。掌管昌平和茶盐事务,与交通司、刑司、行政司一起,是道级机构。崇宁元年后,茶盐管理机构任性,南宋十五年正式定名绍兴。基本功能是利用茶盐来充实国库;钱引进的主要方法,是根据其政绩考核,奖惩茶官;纠正各种违法行为,考核,违法行为,推荐县地方官等。其官有商事活动,一般每道配一员,十州军以上道配二员,一般和代理职务的公务员配。
南宋时,商业活动中一般有两员,分别掌管长平和茶盐事务,故又称为长平干和茶盐干。盐务司也有负责书写的成员,如官员、书吏等。以及秩、手、人、职、军乐等官员。一般有10到20人。公司成立五年间,茶叶利润达千万元,成为当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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